泼墨文学 www.pmwx.net,玫瑰劫2——欲海追凶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背景材料:02-01目前为止,本书已经出现了两次强奸和一次谋杀。现在让我们来说说本书的女主角,联邦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免得一旦她也遭遇什么不幸时,大家对她还所知甚少。我们讲过了不少史达琳的故事,不过,史达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吃什么样的饭,穿什么样的衣,喜欢什么,害怕什么,又讨厌过什么?
大家能不能对她如此熟悉,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飘然而过,就会思忖一下,“哦,哪里哪里倒是有点像史达琳嘛!”
我们先来看看她的相貌。
本书在不同的场合反复指出,史达琳并不是一个绝色女子。
两个月前被卖做性奴的蓓丝和刚刚被奸杀的爱琳,那才算得上花容月貌,楚楚动人。
史达琳甚至都不是FBI里最漂亮的女特工。
问题是,史达琳自己会同意这种说法么?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夸她漂亮?
看到本书作者这样诋毁自己,万一史达琳发起小姐脾气,把作者告上法庭怎么办?她也是名人,在她的地盘上,难保陪审团不偏心。
况且我们也知道,史达琳记仇,如果谁得罪了她,非亲手报复一番不可。
幸运的是,史达琳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恰好是光艳照人的蓓丝,两个人又常常腻在一起,史达琳一直生活在蓓丝的耀眼光环之下,久而久之,对自己的姿色也就没了信心。
这对本书作者是个好消息,不用担心某一天会突然收到法庭传票。这对本书的读者也是个好消息。作者不会被抓进监狱,也就能把本书写完。要知道,如果被判有罪,虽然服刑期间空闲有的是,但作者一定早吓破了胆,哪里还敢再提“史达琳”三个字!
整天和大美人蓓丝在一起,史达琳难免会暗自做些比较。比较的结果常常令她沮丧。个子没有蓓丝高,乳房没有蓓丝大,眼睛没有蓓丝媚,就连笑容也没有蓓丝来得甜。她永远也学不会蓓丝精妙的化妆,每天不过例行公事地涂涂润肤液而已,连口红都少得用。
说起口红,史达琳其实最不满意自己的嘴唇。每次照镜子,她都会皱上半天眉头。嘴唇的色泽还算娇艳,不过上唇下唇都生得过于单薄,只要不是露齿微笑,怎么看都像用力抿在一起,仿佛无时无刻不在生气。读大学时,史达琳又很少主动冲男孩子微笑,结果吓退了不少有心摘花的追求者。
史达琳也不喜欢自己的鼻子。鼻梁倒还挺拔笔直,鼻翼也算秀气,就是鼻尖微微向上挑了那么一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儿太尖。肉肉的鼻子当然不好看,不过,她觉得自己的面庞和身材一样,都娇小玲珑,于是鼻尖就愈发显得突出。加上薄薄的嘴唇,真是满脸的严肃相。
“怪不得别人都背后叫你”男人婆“、”铁姑娘“。”
史达琳对着镜子叹气。
如果坐在镜前的史达琳还脱光了衣服,她就会发现,其实她的皮肤也不像女友们夸奖的那样完美。不错,肌理细腻又富于弹性,毛孔也幼小得仿佛东方少女,全身上下还没有什么难看的斑点,可她的皮肤怎么也晒不出漂亮的古铜色。看着别人刻意晒成的深色皮肤,她就打消了穿着比基尼去游泳的念头。
此外,她是个健身狂,游泳、跑步、瑜珈样样喜欢。由于持续锻炼,握起拳头,前臂就有肌肉线条在皮肤下面隐隐跳动。好在多是有氧运动,肌肉细长,全身脂肪也少,穿起衣服远远看起来,不过一个刻意保持身材的苗条小女子。再加上她的骨骼不大,倒常常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错觉。
如果史达琳有充足的时间,她还会发现更多不满之处,比如她的乳房不够大,乳晕也有点小,乳头更没有蓓丝的突出;二脚趾跟大脚趾一般齐,头发颜色比她所希望的金黄稍深了一点儿,肚脐收成一个浅浅的小洞、而不像有的人那样性感地突出来,等等,等等。她甚至能把这些缺点写满整整一个笔记本。
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在穿衣镜面前,史达琳对自己也是极度挑剔,毫不妥协。
不过,大学里她很忙。她选了两个专业,又要打工付学费,所以她并没有时间整天脱光了衣服,坐在镜子前面对着自己的身体自怨自艾。而且,她对自己的身体容貌其实并不上心。她没有男友,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交男友。除了拼命学习、毕业后找个理想的工作(比如进入FBI)其它任何事情根本无暇顾及。
于是,好容易才发现的那些缺点,很快就会被她抛到脑后,就像她每次准备统计考试的时候,也总是记不准那些复杂的公式一样。
大学期间史达琳的成绩倒还不坏。岂止不坏,她甚至还拿过一年的奖学金,而且当了两个学期的助教,帮心理学老师改作业,薪水自然比在麦当劳打工高很多。这要归功于她的敏感、勤奋、和百折不挠。此外,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有种异乎常人的洞察力,往往能从蛛丝马迹推断出复杂的案情。这一特长让她刚进FBI就大出风头。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以后有时间,还能再聊聊史达琳在大学里的逸事。现在,还是让我们再回到她的身体上吧。
史达琳并非绝色,但这并不是说她的身上就没有迷人之处。即使在史达琳自己看来,她的身体也并非一无是处。如同任何一个普通女子,哪怕相貌平平,让人过目即忘,也总能在自己身上找出几处还值得夸耀的地方。
史达琳也是个年轻女子,当然不能免俗。
她认为自己全身上下最出色的,算是自己的两腿。个子不高,腿却很长,既光滑又笔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她觉得自己的小腿尤其漂亮。可惜,就像她总是忘掉身上的“缺陷”那样,她也常常忘记展示自己性感的两腿。这个毛病被蓓丝纠正了很久,大学快毕业时史达琳才习惯穿短裤和超短裙。不过,一毕业她就进了FBI,工作时间自然要正式着装,即便套裙也不能高过膝盖两寸。
直到碰到了基尼,她才又重新想起,自己的两腿是多么迷人。
而熟知史达琳的人,对她相貌的评价,要比史达琳自己大方许多。
和见识过史达琳裸体的女友一样,大美女蓓丝也坚信,虽然个子不算高,以史达琳的身材,去做一个内衣模特依然绰绰有余。蓓丝一再告诉史达琳她的屁股最漂亮。两瓣嫩嫩的臀丘,虽不丰硕肥腻,但却相当紧凑,即使不着一丝,也毫不下垂,从大腿根处的内侧陡然隆起,两个饱满的半球间夹出一道深深的股沟,加上又窄又软的小蛮腰,从后面看过去,史达琳的小屁股竟是意外的肉感,完全当得起“挺俏”二字。
蓓丝甚至说过,史达琳光着屁股侧身躺在床上的景象,会让她生出扑上去、在饱满的小屁股上狠狠亲一口的冲动、甚至会有“同性恋也许很有趣”的念头。
史达琳却一直不太相信蓓丝的这个说法,总觉得好朋友在安慰自己。只是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将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改穿丁字裤、而且只穿丁字裤之后,长裤或裙子的布料轻轻抚弄自己毫无遮掩的整个臀丘时,她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屁股的丰盈和诱人。
这件事说明,虽然史达琳有着极强的洞察力,又长于分析,已经成长为一个能干的特工,但她对自己身体的观察,却是既迟钝又不足。在内心深处,她从来不认为自己貌美如花,甚至对自己的姿色常常缺乏信心。即使好朋友一遍遍重复她是多么迷人,她还是将信将疑。而且她又太忙,以至于很快就把自己身体的一切都抛到脑后。
这件事还说明,史达琳凡事都要亲历亲为,然后才会相信。这倒不是说她信不过别人,或者天生患有疑虑症。我们知道,史达琳从小父母双亡,十几岁就无依无靠,没有亲人没有家庭,一直独立生活。处在她那样的境地,你也会早早养成“凡事眼见为实”的习惯。
************
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东部时间,10:35,马里兰“理查,你好,我是史达琳。”
史达琳斜靠在沙发上,拨通了她的同事、FBI行为研究中心外勤特工理查办公室的电话。理查在她出事后接手了“阿肯色系列奸杀案”虽然行为研究中心主任克劳福德仍然坚持史达琳在家好好修养,但史达琳还是很容易就说服理查,随时偷偷向她通报最新的案情。
“嗨,史达琳。昨天我们核实了遇害者的身份,她是阿肯色州的爱琳。葛兰姆,十七岁,成绩优秀的高二学生。父亲凯文。葛兰姆是一家跨国精密仪器公司的高层技术主管,正在欧洲出差。母亲简是地方报纸的专栏作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爱琳是他们的独生女。葛兰姆一家在当地非常受尊敬。凯文和简都非常积极地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总之,一个背景良好的上层家庭。
“据简说,爱琳从上个周五,也就是七月十七日,突然显得心事重重,整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但爱琳什么也没有告诉简。七月二十日,星期一的中午,爱琳说要去学校参加校啦啦队的活动,开走了简的黑色沃尔沃轿车。此后再无音讯。
不过学校证实,那天校啦啦队根本没有任何活动。母女两人之中显然有人撒了谎。
“爱琳有一个男友,叫麦特,当地高中最有前途的橄榄球明星,今年夏天毕业,拿到了德克萨斯大学的全额体育奖学金。从十三号起他在奥斯丁参加德大橄榄球队的暑期集训,但他家里人说麦特周六晚上,也就是七月十八号,就自己开车去了训练营。
“简怀疑爱琳很可能和麦特吵了架。麦特在去训练营前的前两天打过七次电话,爱琳一个都没有接。周六下午麦特找上门来,但爱琳也没有见他。不过,他们在一起将近三年,关系一直很稳定。双方父母也都是好朋友。看得出来,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两个会结婚。”
“这样说来,应该好好询问一下麦特。”
史达琳说,“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男友知道的也许远远比父母多,即使他们刚刚吵过架。”
“我今天下午就飞奥斯丁。”
理查解释道。
“那辆黑色沃尔沃找到了吗?”
史达琳问。
“找到了,在一个州立公园的公共停车场。经过鉴定,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只有爱琳和简的指纹和毛发。““有没有目击证人?”
“那个停车场非常偏僻。当时又是周一下午,游人稀少。目前还没有发现目击者。不过,我们推测那里也许并不是绑架现场。”
“虽然我们已经确定爱琳是连环奸杀案的受害者,但对简的证词还要交叉验证,”
史达琳沉吟道,“尸检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总体来说,跟前面四起凶手高度一致。不过还是有几个特殊的地方。比如,我们在爱琳的牙齿上发现了一些纤维,初步的分析,那是一种很不常见的布料。
爱琳的家里没有发现这种布料。我们猜测也许来自罪犯的衣服。““能以此来确定布料的产地或品牌吗?”
“实验室正在排查。两三天后可能会有结果。”
“收获不小,”
史达琳换了一个斜靠的姿势,“真想和你们并肩调查。”
“你会的,史达琳,我们都相信你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了,我马上把新的资料传真给你。”
“多谢,理查。保重。”
“别客气,史达琳,保重。”
挂上电话一分钟,桌子上的传真机就开始“吱吱”作响。很快,史达琳手中多了一厚叠档。她在背后垫了两个垫枕,飞快地读起来。
虽然传真照片的效果很差,但史达琳还能一眼看出,爱琳。葛兰姆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漂亮女孩。史达琳不禁一阵心痛。这样灿烂的一个女孩,居然被那样残忍地强奸、杀害。更让她难受的是爱琳那张天使般纯洁的面庞。望着照片里漂亮姑娘笑吟吟的眼睛,史达琳心中默默地说道,爱琳,相信我,我会抓到凶手,为你和其他的女孩子,为我们报仇的。
“有什么新消息?”
娜拉从厨房走过来,拿起了传真照片,“这就是那个受害者?她真漂亮,真年轻啊。”
“是啊,才十七岁。”
史达琳神情黯然。
“那比我还年轻呢。”
娜拉的声音里满是惋惜,“她叫什么名字?”
“爱琳,爱琳。葛兰姆,一个全优学生,校啦啦队长,社区活动志愿者。”
“太不公平了,”
娜拉恨恨道,“史达琳,让我帮你吧。我们一起抓住那个凶手!”
“娜拉,你不是一直在帮我吗,”
史达琳笑了笑,“你现在就能帮我一个大忙,书架上有一个黑色的大档案夹,你帮我拿过来。谢谢。”
档案夹里是前面四个受害者的个人资料。史达琳把它们在茶几上一字排开,认真地研究她们的异同。娜拉也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兴致勃勃地读着那些可怕的描述。
“你在寻找什么?”
娜拉问。
“受害者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史达琳并没有抬头,“这样就可以发现凶手喜欢找什么样的受害人。比如,前四个受害人有这样的共同特征:都是年轻的白人女子,最大的二十一岁,最小的才十六岁。漂亮,看看这些照片,她们都很迷人。她们都有男友,也都未结婚。而且,她们都……”
“她们都是乖女孩。”
娜拉翻着手中的照片,插了一句。
“哦?乖女孩?”
史达琳问。
“是呀,”
娜拉解释道,“在我们的中学里,女学生总是分成那么几种,泼辣的、风流的、乖巧的。只要看看她们的眼睛,你就知道她们是乖女孩。你知道,老师父母喜欢的那种,好好学习,从不惹是生非。”
“嗯,她们的确看起来很本份……”
史达琳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眼睛放出光来,“但有趣的是,算上爱琳,五个遇害者中的三个,在失踪前,都向家人或朋友撒了谎,说她们要去做看电影或是去学校。但她们并没有去,反而失踪了。
这也许说明她们并不是被随机绑架的。她们也许打算去什么不能告诉别人的地方,然后在那里遭到了绑架。““可她们会去什么样的地方呢?要知道,一个女孩子不能告诉父母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像无上装酒吧、脱衣舞厅、成人电影院,或是随便什么地方和什么男人偷情。”
娜拉说。
“是呀,现在我们还推断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史达琳说,“但这告诉我们必须注意绑架发生的一致性。这五个姑娘在失踪前都多多少少有些反常。一个乖女孩,心烦意乱的时候会去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地方呢……”
“啊!”
一直随手翻着照片的娜拉突然尖叫一声,脸色突变,一下扔掉那些照片,一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从沙发上跳起来,闪电般冲进浴室,掀开坐便盖子,趴上去,一阵大吐。
“唉,忘了提醒她……”
史达琳叹了口气,坐直身子,尽量捡起来散落在沙发和地毯上的那几张照片。都是一个受害者的,前面两张是一个生香活艳的少女,后面几张是那姑娘裸尸的特写,乳房和下身都血肉模糊。即使自己算个老手,史达琳还清楚地记得,当初进行尸检时,自己如何一阵阵强烈地反胃。
娜拉终于回来了,脸色惨白,脚步都有些摇晃。
“你还好吧,对不起,忘了警告你……”
史达琳满是歉意。
“没关系,”
娜拉努力装出镇定的样子,“我相信下次就不会再吐了。”
“休息一下,”
史达琳伸了个懒腰,“我知道你没有吃午饭的胃口,但你还能做午饭么?要不然我叫个中餐外卖?”
“哼,”
娜拉恢复了一丝生气,脸上也有了点儿血色,“我不做午饭,某个特工大人岂不要被活活饿死啦!说,想吃什么,牛排还是煎鱼?”
“对了,”
已经进了厨房的娜拉突然又伸出头来,“昨天晚上说好的事,你可不能反悔呦!”
听着娜拉得意的语气,史达琳暗自苦笑了一声,这丫头的神经还蛮坚强嘛。
************
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东部时间,13:10,马里兰客厅的窗户全部打开,虽是夏日午后,天气倒还清爽,微风不时轻轻吹进来,让人懒洋洋的。史达琳靠在长沙发里,打着厚厚石膏的右脚伸直平放在小茶几上,而娜拉跪在旁边的地毯上,整个脑袋都凑在史达琳的右脚前,仔... -->>
背景材料:02-01目前为止,本书已经出现了两次强奸和一次谋杀。现在让我们来说说本书的女主角,联邦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免得一旦她也遭遇什么不幸时,大家对她还所知甚少。我们讲过了不少史达琳的故事,不过,史达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吃什么样的饭,穿什么样的衣,喜欢什么,害怕什么,又讨厌过什么?
大家能不能对她如此熟悉,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飘然而过,就会思忖一下,“哦,哪里哪里倒是有点像史达琳嘛!”
我们先来看看她的相貌。
本书在不同的场合反复指出,史达琳并不是一个绝色女子。
两个月前被卖做性奴的蓓丝和刚刚被奸杀的爱琳,那才算得上花容月貌,楚楚动人。
史达琳甚至都不是FBI里最漂亮的女特工。
问题是,史达琳自己会同意这种说法么?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夸她漂亮?
看到本书作者这样诋毁自己,万一史达琳发起小姐脾气,把作者告上法庭怎么办?她也是名人,在她的地盘上,难保陪审团不偏心。
况且我们也知道,史达琳记仇,如果谁得罪了她,非亲手报复一番不可。
幸运的是,史达琳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恰好是光艳照人的蓓丝,两个人又常常腻在一起,史达琳一直生活在蓓丝的耀眼光环之下,久而久之,对自己的姿色也就没了信心。
这对本书作者是个好消息,不用担心某一天会突然收到法庭传票。这对本书的读者也是个好消息。作者不会被抓进监狱,也就能把本书写完。要知道,如果被判有罪,虽然服刑期间空闲有的是,但作者一定早吓破了胆,哪里还敢再提“史达琳”三个字!
整天和大美人蓓丝在一起,史达琳难免会暗自做些比较。比较的结果常常令她沮丧。个子没有蓓丝高,乳房没有蓓丝大,眼睛没有蓓丝媚,就连笑容也没有蓓丝来得甜。她永远也学不会蓓丝精妙的化妆,每天不过例行公事地涂涂润肤液而已,连口红都少得用。
说起口红,史达琳其实最不满意自己的嘴唇。每次照镜子,她都会皱上半天眉头。嘴唇的色泽还算娇艳,不过上唇下唇都生得过于单薄,只要不是露齿微笑,怎么看都像用力抿在一起,仿佛无时无刻不在生气。读大学时,史达琳又很少主动冲男孩子微笑,结果吓退了不少有心摘花的追求者。
史达琳也不喜欢自己的鼻子。鼻梁倒还挺拔笔直,鼻翼也算秀气,就是鼻尖微微向上挑了那么一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儿太尖。肉肉的鼻子当然不好看,不过,她觉得自己的面庞和身材一样,都娇小玲珑,于是鼻尖就愈发显得突出。加上薄薄的嘴唇,真是满脸的严肃相。
“怪不得别人都背后叫你”男人婆“、”铁姑娘“。”
史达琳对着镜子叹气。
如果坐在镜前的史达琳还脱光了衣服,她就会发现,其实她的皮肤也不像女友们夸奖的那样完美。不错,肌理细腻又富于弹性,毛孔也幼小得仿佛东方少女,全身上下还没有什么难看的斑点,可她的皮肤怎么也晒不出漂亮的古铜色。看着别人刻意晒成的深色皮肤,她就打消了穿着比基尼去游泳的念头。
此外,她是个健身狂,游泳、跑步、瑜珈样样喜欢。由于持续锻炼,握起拳头,前臂就有肌肉线条在皮肤下面隐隐跳动。好在多是有氧运动,肌肉细长,全身脂肪也少,穿起衣服远远看起来,不过一个刻意保持身材的苗条小女子。再加上她的骨骼不大,倒常常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错觉。
如果史达琳有充足的时间,她还会发现更多不满之处,比如她的乳房不够大,乳晕也有点小,乳头更没有蓓丝的突出;二脚趾跟大脚趾一般齐,头发颜色比她所希望的金黄稍深了一点儿,肚脐收成一个浅浅的小洞、而不像有的人那样性感地突出来,等等,等等。她甚至能把这些缺点写满整整一个笔记本。
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在穿衣镜面前,史达琳对自己也是极度挑剔,毫不妥协。
不过,大学里她很忙。她选了两个专业,又要打工付学费,所以她并没有时间整天脱光了衣服,坐在镜子前面对着自己的身体自怨自艾。而且,她对自己的身体容貌其实并不上心。她没有男友,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交男友。除了拼命学习、毕业后找个理想的工作(比如进入FBI)其它任何事情根本无暇顾及。
于是,好容易才发现的那些缺点,很快就会被她抛到脑后,就像她每次准备统计考试的时候,也总是记不准那些复杂的公式一样。
大学期间史达琳的成绩倒还不坏。岂止不坏,她甚至还拿过一年的奖学金,而且当了两个学期的助教,帮心理学老师改作业,薪水自然比在麦当劳打工高很多。这要归功于她的敏感、勤奋、和百折不挠。此外,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有种异乎常人的洞察力,往往能从蛛丝马迹推断出复杂的案情。这一特长让她刚进FBI就大出风头。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以后有时间,还能再聊聊史达琳在大学里的逸事。现在,还是让我们再回到她的身体上吧。
史达琳并非绝色,但这并不是说她的身上就没有迷人之处。即使在史达琳自己看来,她的身体也并非一无是处。如同任何一个普通女子,哪怕相貌平平,让人过目即忘,也总能在自己身上找出几处还值得夸耀的地方。
史达琳也是个年轻女子,当然不能免俗。
她认为自己全身上下最出色的,算是自己的两腿。个子不高,腿却很长,既光滑又笔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她觉得自己的小腿尤其漂亮。可惜,就像她总是忘掉身上的“缺陷”那样,她也常常忘记展示自己性感的两腿。这个毛病被蓓丝纠正了很久,大学快毕业时史达琳才习惯穿短裤和超短裙。不过,一毕业她就进了FBI,工作时间自然要正式着装,即便套裙也不能高过膝盖两寸。
直到碰到了基尼,她才又重新想起,自己的两腿是多么迷人。
而熟知史达琳的人,对她相貌的评价,要比史达琳自己大方许多。
和见识过史达琳裸体的女友一样,大美女蓓丝也坚信,虽然个子不算高,以史达琳的身材,去做一个内衣模特依然绰绰有余。蓓丝一再告诉史达琳她的屁股最漂亮。两瓣嫩嫩的臀丘,虽不丰硕肥腻,但却相当紧凑,即使不着一丝,也毫不下垂,从大腿根处的内侧陡然隆起,两个饱满的半球间夹出一道深深的股沟,加上又窄又软的小蛮腰,从后面看过去,史达琳的小屁股竟是意外的肉感,完全当得起“挺俏”二字。
蓓丝甚至说过,史达琳光着屁股侧身躺在床上的景象,会让她生出扑上去、在饱满的小屁股上狠狠亲一口的冲动、甚至会有“同性恋也许很有趣”的念头。
史达琳却一直不太相信蓓丝的这个说法,总觉得好朋友在安慰自己。只是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将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改穿丁字裤、而且只穿丁字裤之后,长裤或裙子的布料轻轻抚弄自己毫无遮掩的整个臀丘时,她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屁股的丰盈和诱人。
这件事说明,虽然史达琳有着极强的洞察力,又长于分析,已经成长为一个能干的特工,但她对自己身体的观察,却是既迟钝又不足。在内心深处,她从来不认为自己貌美如花,甚至对自己的姿色常常缺乏信心。即使好朋友一遍遍重复她是多么迷人,她还是将信将疑。而且她又太忙,以至于很快就把自己身体的一切都抛到脑后。
这件事还说明,史达琳凡事都要亲历亲为,然后才会相信。这倒不是说她信不过别人,或者天生患有疑虑症。我们知道,史达琳从小父母双亡,十几岁就无依无靠,没有亲人没有家庭,一直独立生活。处在她那样的境地,你也会早早养成“凡事眼见为实”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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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东部时间,10:35,马里兰“理查,你好,我是史达琳。”
史达琳斜靠在沙发上,拨通了她的同事、FBI行为研究中心外勤特工理查办公室的电话。理查在她出事后接手了“阿肯色系列奸杀案”虽然行为研究中心主任克劳福德仍然坚持史达琳在家好好修养,但史达琳还是很容易就说服理查,随时偷偷向她通报最新的案情。
“嗨,史达琳。昨天我们核实了遇害者的身份,她是阿肯色州的爱琳。葛兰姆,十七岁,成绩优秀的高二学生。父亲凯文。葛兰姆是一家跨国精密仪器公司的高层技术主管,正在欧洲出差。母亲简是地方报纸的专栏作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爱琳是他们的独生女。葛兰姆一家在当地非常受尊敬。凯文和简都非常积极地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总之,一个背景良好的上层家庭。
“据简说,爱琳从上个周五,也就是七月十七日,突然显得心事重重,整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但爱琳什么也没有告诉简。七月二十日,星期一的中午,爱琳说要去学校参加校啦啦队的活动,开走了简的黑色沃尔沃轿车。此后再无音讯。
不过学校证实,那天校啦啦队根本没有任何活动。母女两人之中显然有人撒了谎。
“爱琳有一个男友,叫麦特,当地高中最有前途的橄榄球明星,今年夏天毕业,拿到了德克萨斯大学的全额体育奖学金。从十三号起他在奥斯丁参加德大橄榄球队的暑期集训,但他家里人说麦特周六晚上,也就是七月十八号,就自己开车去了训练营。
“简怀疑爱琳很可能和麦特吵了架。麦特在去训练营前的前两天打过七次电话,爱琳一个都没有接。周六下午麦特找上门来,但爱琳也没有见他。不过,他们在一起将近三年,关系一直很稳定。双方父母也都是好朋友。看得出来,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两个会结婚。”
“这样说来,应该好好询问一下麦特。”
史达琳说,“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男友知道的也许远远比父母多,即使他们刚刚吵过架。”
“我今天下午就飞奥斯丁。”
理查解释道。
“那辆黑色沃尔沃找到了吗?”
史达琳问。
“找到了,在一个州立公园的公共停车场。经过鉴定,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只有爱琳和简的指纹和毛发。““有没有目击证人?”
“那个停车场非常偏僻。当时又是周一下午,游人稀少。目前还没有发现目击者。不过,我们推测那里也许并不是绑架现场。”
“虽然我们已经确定爱琳是连环奸杀案的受害者,但对简的证词还要交叉验证,”
史达琳沉吟道,“尸检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总体来说,跟前面四起凶手高度一致。不过还是有几个特殊的地方。比如,我们在爱琳的牙齿上发现了一些纤维,初步的分析,那是一种很不常见的布料。
爱琳的家里没有发现这种布料。我们猜测也许来自罪犯的衣服。““能以此来确定布料的产地或品牌吗?”
“实验室正在排查。两三天后可能会有结果。”
“收获不小,”
史达琳换了一个斜靠的姿势,“真想和你们并肩调查。”
“你会的,史达琳,我们都相信你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了,我马上把新的资料传真给你。”
“多谢,理查。保重。”
“别客气,史达琳,保重。”
挂上电话一分钟,桌子上的传真机就开始“吱吱”作响。很快,史达琳手中多了一厚叠档。她在背后垫了两个垫枕,飞快地读起来。
虽然传真照片的效果很差,但史达琳还能一眼看出,爱琳。葛兰姆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漂亮女孩。史达琳不禁一阵心痛。这样灿烂的一个女孩,居然被那样残忍地强奸、杀害。更让她难受的是爱琳那张天使般纯洁的面庞。望着照片里漂亮姑娘笑吟吟的眼睛,史达琳心中默默地说道,爱琳,相信我,我会抓到凶手,为你和其他的女孩子,为我们报仇的。
“有什么新消息?”
娜拉从厨房走过来,拿起了传真照片,“这就是那个受害者?她真漂亮,真年轻啊。”
“是啊,才十七岁。”
史达琳神情黯然。
“那比我还年轻呢。”
娜拉的声音里满是惋惜,“她叫什么名字?”
“爱琳,爱琳。葛兰姆,一个全优学生,校啦啦队长,社区活动志愿者。”
“太不公平了,”
娜拉恨恨道,“史达琳,让我帮你吧。我们一起抓住那个凶手!”
“娜拉,你不是一直在帮我吗,”
史达琳笑了笑,“你现在就能帮我一个大忙,书架上有一个黑色的大档案夹,你帮我拿过来。谢谢。”
档案夹里是前面四个受害者的个人资料。史达琳把它们在茶几上一字排开,认真地研究她们的异同。娜拉也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兴致勃勃地读着那些可怕的描述。
“你在寻找什么?”
娜拉问。
“受害者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史达琳并没有抬头,“这样就可以发现凶手喜欢找什么样的受害人。比如,前四个受害人有这样的共同特征:都是年轻的白人女子,最大的二十一岁,最小的才十六岁。漂亮,看看这些照片,她们都很迷人。她们都有男友,也都未结婚。而且,她们都……”
“她们都是乖女孩。”
娜拉翻着手中的照片,插了一句。
“哦?乖女孩?”
史达琳问。
“是呀,”
娜拉解释道,“在我们的中学里,女学生总是分成那么几种,泼辣的、风流的、乖巧的。只要看看她们的眼睛,你就知道她们是乖女孩。你知道,老师父母喜欢的那种,好好学习,从不惹是生非。”
“嗯,她们的确看起来很本份……”
史达琳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眼睛放出光来,“但有趣的是,算上爱琳,五个遇害者中的三个,在失踪前,都向家人或朋友撒了谎,说她们要去做看电影或是去学校。但她们并没有去,反而失踪了。
这也许说明她们并不是被随机绑架的。她们也许打算去什么不能告诉别人的地方,然后在那里遭到了绑架。““可她们会去什么样的地方呢?要知道,一个女孩子不能告诉父母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像无上装酒吧、脱衣舞厅、成人电影院,或是随便什么地方和什么男人偷情。”
娜拉说。
“是呀,现在我们还推断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史达琳说,“但这告诉我们必须注意绑架发生的一致性。这五个姑娘在失踪前都多多少少有些反常。一个乖女孩,心烦意乱的时候会去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地方呢……”
“啊!”
一直随手翻着照片的娜拉突然尖叫一声,脸色突变,一下扔掉那些照片,一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从沙发上跳起来,闪电般冲进浴室,掀开坐便盖子,趴上去,一阵大吐。
“唉,忘了提醒她……”
史达琳叹了口气,坐直身子,尽量捡起来散落在沙发和地毯上的那几张照片。都是一个受害者的,前面两张是一个生香活艳的少女,后面几张是那姑娘裸尸的特写,乳房和下身都血肉模糊。即使自己算个老手,史达琳还清楚地记得,当初进行尸检时,自己如何一阵阵强烈地反胃。
娜拉终于回来了,脸色惨白,脚步都有些摇晃。
“你还好吧,对不起,忘了警告你……”
史达琳满是歉意。
“没关系,”
娜拉努力装出镇定的样子,“我相信下次就不会再吐了。”
“休息一下,”
史达琳伸了个懒腰,“我知道你没有吃午饭的胃口,但你还能做午饭么?要不然我叫个中餐外卖?”
“哼,”
娜拉恢复了一丝生气,脸上也有了点儿血色,“我不做午饭,某个特工大人岂不要被活活饿死啦!说,想吃什么,牛排还是煎鱼?”
“对了,”
已经进了厨房的娜拉突然又伸出头来,“昨天晚上说好的事,你可不能反悔呦!”
听着娜拉得意的语气,史达琳暗自苦笑了一声,这丫头的神经还蛮坚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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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东部时间,13:10,马里兰客厅的窗户全部打开,虽是夏日午后,天气倒还清爽,微风不时轻轻吹进来,让人懒洋洋的。史达琳靠在长沙发里,打着厚厚石膏的右脚伸直平放在小茶几上,而娜拉跪在旁边的地毯上,整个脑袋都凑在史达琳的右脚前,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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