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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向她伸出手要扶她下马车时,洛筝略一犹豫,还是把手搭了上去,不过是隔着袖子的。
父兄不知前世的血海深仇,又因为秦恒这厮刻意的示好,对他并不如自己这般厌恶,反而还颇有几分好感,所以在这桩婚事已成定局的情形下,没少劝过洛筝成婚之后要收收性子,不要太过张牙舞爪,要好生和齐王殿下过日子,听得洛筝是气闷不已,却又反驳不出一个字。
所以当秦恒再做出种种秀恩爱的举动时,她不但不能拒绝,还得陪着他一道演戏,好让她的家人放心。
她的家人果然很放心,她爹洛大将军一脸女儿终身有靠的欣慰,她哥洛小将军也是一脸这个妹夫我喜欢的欢喜,就连她嫂子也把她拉到一旁恭喜她嫁了个有情郎。
洛筝只得面上笑得开心,心里却是有苦说不出,恨恨地瞪了秦恒一眼,都怪这家伙不但会作戏,还会收买人心!
可是说到这收买人心,洛筝就算心里再愤愤不平,也不得不承认秦恒这祸害送到靖国公府上的回门礼比她精挑细选的的确更受人喜欢些。
就连她那个才多大点的小侄子一见到秦恒送过来玩具小人就果断抛弃了她送出手的拨浪鼓,闪亮亮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至于他送给她爹的武穆兵书,送给她哥的倚天剑,还有给她嫂子的卫夫人法帖,那更是搔到了收礼之人的痒处,哄得她这些至亲们个个眉开眼笑,一道用饭时,给秦恒夹菜次数比给她都多,看得她都有些吃起秦恒的醋来。
于是,这天齐王府的晚膳,摆到秦恒面前的几盘菜里终于没有了辣椒,毕竟他的伤还没全好,洛筝也不敢整天给他吃辣椒,而是给他换了一味料,不是说酸性收敛吗,那她就让他好好收敛一下,酸不死他!
这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如果让王福贵公公来概括一下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他一定会说:“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那就是酸苦辣咸,遍尝四味,独独没尝过一丁点甜味。”
可是有一次当王公公忍不住替自家殿下抱不平时,齐王殿下却是淡淡一笑,一句话就让他所有的心酸同情泪再也流不出来,“能和阿筝在一起,对我来说就已经很甜了!”
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除了默默的心疼自家殿下,还能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距离冲出小黑屋还有8800字,继续默念“我不要进小黑屋我不要进小黑屋”一百遍!
☆、第38章新婚燕尔(下)
洛筝本来以为她嫁给秦恒这个祸害以后的日子会度日如年,没想到这一眨眼的功夫,新婚的头一个月就过去了。
此时她正懒洋洋地躺在宽敞无比的雕花大床上,回想着她这一个月来和前世仇人的新婚生活,这日子过得似乎比自己之前预想的要好很多嘛!
秦恒这个祸害,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如果你要想狠狠虐一个男人的话,那再没有比嫁给他更能虐到他的方法。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要主动找上来求虐。
其实洛筝自己心里也清楚,她的那些个小手段,只要秦恒不主动凑上来招惹她,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的。其实她的本意也就是逼这人离她远点,好让她能落得个眼不见为净,可是人家却愣是跟个牛皮糖一样死活粘着她不放,除了晚上乖一点不爬她的床外,白天简直是跟她形影不离。
洛筝揭开帘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果然某人的声音就在此时响起,“阿筝,起来了没有,过会还是去枫叶林中练剑吗?”
洛筝无语,自从做了这齐王妃后,她就再也没能单独的练过一次剑法,每次不论她在这王府的哪个角落练剑,秦恒这碍眼的总会冒出来,主动上来要跟她一起练。
虽然时不时的看到他被自己的剑招打得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心里还是蛮爽的,可是一想到不能直接一剑把他捅死拉倒,又觉得不爽的厉害。
等练完了剑,洛筝一抹额上的汗水,正要往回走,肩上突然一沉,一件红色的夹棉披风已经披在了她的肩头。
“你刚出了一身的汗,当心汗出当风,着了凉!”秦恒看一眼她的神色,急忙又补上一句,“若是岳父大人见你才嫁了我不过一个月就要请医问药,只怕又要担心了。”
洛筝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没把这件披风给甩下来,正想吩咐阿花一句,就听跟在她身边的另一个侍女道:“都是奴婢们疏忽了,明日奴婢一定记得为王妃娘娘备上一件披风。”
洛筝笑看了她一眼,这个阿春果然是极懂她的心意的。
她嫁入齐王府时,除了她贴身的侍女阿花,并没有再多带几个侍女,其余一应侍女全由王府安派,而这个叫阿春的侍女,便是被选到她的静好阁来侍候她的二十名宫女之一。
前世这阿春原本只是个侍候茶水的小宫女,但因为善解人意,做事又细致体贴,得了洛筝的喜欢,便将她调到了自己身边当了自己的贴身侍女,哪知后来却……
所以这一世,当洛筝在静好阁中再次见到她时,是想要给她一笔丰富的银子,将她送出王府嫁个好人家,免得她再跟在自己身边落得像前世一样的悲惨下场。
可是秦恒却执意不肯答应,她嫁给他这一个月来,这王府中的大事小事,他几乎从来没有违逆过她的意思,全都听凭她这个女主人做主,只除了这一件事,他坚决不肯放还阿春的身契。
洛筝气得问他理由,他却慢条斯理的道:“既然这丫头得了你的眼缘,就让她先伺候你几年,她现在不过才十五岁就让人家嫁人,也太小了些。”
洛筝气结,自己嫁给他也不过才十六岁,他怎么不说自己年纪小,不宜成婚呢?
她直接就这么问了出来,结果秦恒一本正经的回答让她很想把他的嘴给拿线缝起来,缝得严严实实的再不能多说一句话。
“所以我才一直忍着不碰你,免得你年岁还轻伤到了身子。我可是专程去问过太医的,无论是京城的名医还是太医院的太医,都说女子若是年岁太小圆房于身体无益,反倒多有……”
后面的话洛筝没再听下去,直接就奔出了她的静好阁,实在是让人没法再往下听,明明是她不愿被他碰的,怎么到他嘴里反倒成了是他为了她着想,强忍着才不去碰她,真真是颠倒是非黑白,恬不知耻。
至于为什么是她奔了出去,那是因为说起来这静好阁是她的寝居之处,但除了晚上秦恒不在之外,白日里只要她在这静好阁呆着,那秦恒必定是长伴在她左右,怎么赶都赶不走。
就像此刻,洛筝练完了剑回她的静好阁,秦恒就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两个人几乎可说是寸步不离的从静好阁去到枫叶林,再默默地从枫叶林转回来。
洛筝已经不想再浪费唇舌把这只讨厌的苍蝇这会儿就从身边赶开,她还得留着力气在关键时刻用呢。这个关键时刻就是每日巳时齐王夫妇的沐浴时间。
原本洛筝是喜欢在每日晚间练个剑,然后在临睡前沐浴更衣,可是秦恒硬是用了种种手段硬把她这两个习惯都给改掉了。
每日一到亥时就赶她上床安寝不说,还不许她再在晚上练剑沐浴,而是一大早起来把她喊起来开练,然后用过早膳才沐浴更衣。
理由只是因为,“已经过了冬至了,早些安歇才对身子有益,我问过太医了,晚间人体阳气闭合,沐浴洗发不利于阳气发散水湿之气,时间长了,恐怕会得偏头痛,还是白日里快近午时,阳气正足时沐浴为佳。”
而且这人更无耻的把原本在他的正殿净室引的温泉水又给引到了洛筝的静好阁,还只修了一个池子。然后正大光明的借口说只有此处才能洗到温泉,堂而皇之的要求和洛筝共沐温泉。
回答他的是洛筝斩钉截铁的两个字:“不行!”
秦恒一脸的委屈,“阿筝,你不能不讲道理,咱们虽然在一个池子里,但这各泡各的,只要我不触碰到你,那可算不得我坏了你的规矩。”
所以,每到这巳时的沐浴时间,为了不让某人得偿所愿,洛筝每回都要和他斗智斗勇,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挫败他一次又一次的阴暗图谋,战胜这个可恶的大反派,最后大获全胜,心情舒畅无比的在白玉汤池里享受着胜利的喜悦以及温泉的滋养。
尽管等她从净室出来时,秦恒还是会等在外面,笑眯眯的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阿春端上来的饮品。也不知阿春从哪里看来的方子,洛筝明明喜欢喝没什么味道的白水的,却也挺喜欢喝她煮出来的这道饮品,觉得每次沐浴过后饮一盏这温温的玉露饮,真真是口舌生津,五脏六腑熨帖无比。
再次向她伸出手要扶她下马车时,洛筝略一犹豫,还是把手搭了上去,不过是隔着袖子的。
父兄不知前世的血海深仇,又因为秦恒这厮刻意的示好,对他并不如自己这般厌恶,反而还颇有几分好感,所以在这桩婚事已成定局的情形下,没少劝过洛筝成婚之后要收收性子,不要太过张牙舞爪,要好生和齐王殿下过日子,听得洛筝是气闷不已,却又反驳不出一个字。
所以当秦恒再做出种种秀恩爱的举动时,她不但不能拒绝,还得陪着他一道演戏,好让她的家人放心。
她的家人果然很放心,她爹洛大将军一脸女儿终身有靠的欣慰,她哥洛小将军也是一脸这个妹夫我喜欢的欢喜,就连她嫂子也把她拉到一旁恭喜她嫁了个有情郎。
洛筝只得面上笑得开心,心里却是有苦说不出,恨恨地瞪了秦恒一眼,都怪这家伙不但会作戏,还会收买人心!
可是说到这收买人心,洛筝就算心里再愤愤不平,也不得不承认秦恒这祸害送到靖国公府上的回门礼比她精挑细选的的确更受人喜欢些。
就连她那个才多大点的小侄子一见到秦恒送过来玩具小人就果断抛弃了她送出手的拨浪鼓,闪亮亮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至于他送给她爹的武穆兵书,送给她哥的倚天剑,还有给她嫂子的卫夫人法帖,那更是搔到了收礼之人的痒处,哄得她这些至亲们个个眉开眼笑,一道用饭时,给秦恒夹菜次数比给她都多,看得她都有些吃起秦恒的醋来。
于是,这天齐王府的晚膳,摆到秦恒面前的几盘菜里终于没有了辣椒,毕竟他的伤还没全好,洛筝也不敢整天给他吃辣椒,而是给他换了一味料,不是说酸性收敛吗,那她就让他好好收敛一下,酸不死他!
这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如果让王福贵公公来概括一下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他一定会说:“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那就是酸苦辣咸,遍尝四味,独独没尝过一丁点甜味。”
可是有一次当王公公忍不住替自家殿下抱不平时,齐王殿下却是淡淡一笑,一句话就让他所有的心酸同情泪再也流不出来,“能和阿筝在一起,对我来说就已经很甜了!”
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除了默默的心疼自家殿下,还能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距离冲出小黑屋还有8800字,继续默念“我不要进小黑屋我不要进小黑屋”一百遍!
☆、第38章新婚燕尔(下)
洛筝本来以为她嫁给秦恒这个祸害以后的日子会度日如年,没想到这一眨眼的功夫,新婚的头一个月就过去了。
此时她正懒洋洋地躺在宽敞无比的雕花大床上,回想着她这一个月来和前世仇人的新婚生活,这日子过得似乎比自己之前预想的要好很多嘛!
秦恒这个祸害,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如果你要想狠狠虐一个男人的话,那再没有比嫁给他更能虐到他的方法。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要主动找上来求虐。
其实洛筝自己心里也清楚,她的那些个小手段,只要秦恒不主动凑上来招惹她,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的。其实她的本意也就是逼这人离她远点,好让她能落得个眼不见为净,可是人家却愣是跟个牛皮糖一样死活粘着她不放,除了晚上乖一点不爬她的床外,白天简直是跟她形影不离。
洛筝揭开帘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果然某人的声音就在此时响起,“阿筝,起来了没有,过会还是去枫叶林中练剑吗?”
洛筝无语,自从做了这齐王妃后,她就再也没能单独的练过一次剑法,每次不论她在这王府的哪个角落练剑,秦恒这碍眼的总会冒出来,主动上来要跟她一起练。
虽然时不时的看到他被自己的剑招打得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心里还是蛮爽的,可是一想到不能直接一剑把他捅死拉倒,又觉得不爽的厉害。
等练完了剑,洛筝一抹额上的汗水,正要往回走,肩上突然一沉,一件红色的夹棉披风已经披在了她的肩头。
“你刚出了一身的汗,当心汗出当风,着了凉!”秦恒看一眼她的神色,急忙又补上一句,“若是岳父大人见你才嫁了我不过一个月就要请医问药,只怕又要担心了。”
洛筝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没把这件披风给甩下来,正想吩咐阿花一句,就听跟在她身边的另一个侍女道:“都是奴婢们疏忽了,明日奴婢一定记得为王妃娘娘备上一件披风。”
洛筝笑看了她一眼,这个阿春果然是极懂她的心意的。
她嫁入齐王府时,除了她贴身的侍女阿花,并没有再多带几个侍女,其余一应侍女全由王府安派,而这个叫阿春的侍女,便是被选到她的静好阁来侍候她的二十名宫女之一。
前世这阿春原本只是个侍候茶水的小宫女,但因为善解人意,做事又细致体贴,得了洛筝的喜欢,便将她调到了自己身边当了自己的贴身侍女,哪知后来却……
所以这一世,当洛筝在静好阁中再次见到她时,是想要给她一笔丰富的银子,将她送出王府嫁个好人家,免得她再跟在自己身边落得像前世一样的悲惨下场。
可是秦恒却执意不肯答应,她嫁给他这一个月来,这王府中的大事小事,他几乎从来没有违逆过她的意思,全都听凭她这个女主人做主,只除了这一件事,他坚决不肯放还阿春的身契。
洛筝气得问他理由,他却慢条斯理的道:“既然这丫头得了你的眼缘,就让她先伺候你几年,她现在不过才十五岁就让人家嫁人,也太小了些。”
洛筝气结,自己嫁给他也不过才十六岁,他怎么不说自己年纪小,不宜成婚呢?
她直接就这么问了出来,结果秦恒一本正经的回答让她很想把他的嘴给拿线缝起来,缝得严严实实的再不能多说一句话。
“所以我才一直忍着不碰你,免得你年岁还轻伤到了身子。我可是专程去问过太医的,无论是京城的名医还是太医院的太医,都说女子若是年岁太小圆房于身体无益,反倒多有……”
后面的话洛筝没再听下去,直接就奔出了她的静好阁,实在是让人没法再往下听,明明是她不愿被他碰的,怎么到他嘴里反倒成了是他为了她着想,强忍着才不去碰她,真真是颠倒是非黑白,恬不知耻。
至于为什么是她奔了出去,那是因为说起来这静好阁是她的寝居之处,但除了晚上秦恒不在之外,白日里只要她在这静好阁呆着,那秦恒必定是长伴在她左右,怎么赶都赶不走。
就像此刻,洛筝练完了剑回她的静好阁,秦恒就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两个人几乎可说是寸步不离的从静好阁去到枫叶林,再默默地从枫叶林转回来。
洛筝已经不想再浪费唇舌把这只讨厌的苍蝇这会儿就从身边赶开,她还得留着力气在关键时刻用呢。这个关键时刻就是每日巳时齐王夫妇的沐浴时间。
原本洛筝是喜欢在每日晚间练个剑,然后在临睡前沐浴更衣,可是秦恒硬是用了种种手段硬把她这两个习惯都给改掉了。
每日一到亥时就赶她上床安寝不说,还不许她再在晚上练剑沐浴,而是一大早起来把她喊起来开练,然后用过早膳才沐浴更衣。
理由只是因为,“已经过了冬至了,早些安歇才对身子有益,我问过太医了,晚间人体阳气闭合,沐浴洗发不利于阳气发散水湿之气,时间长了,恐怕会得偏头痛,还是白日里快近午时,阳气正足时沐浴为佳。”
而且这人更无耻的把原本在他的正殿净室引的温泉水又给引到了洛筝的静好阁,还只修了一个池子。然后正大光明的借口说只有此处才能洗到温泉,堂而皇之的要求和洛筝共沐温泉。
回答他的是洛筝斩钉截铁的两个字:“不行!”
秦恒一脸的委屈,“阿筝,你不能不讲道理,咱们虽然在一个池子里,但这各泡各的,只要我不触碰到你,那可算不得我坏了你的规矩。”
所以,每到这巳时的沐浴时间,为了不让某人得偿所愿,洛筝每回都要和他斗智斗勇,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挫败他一次又一次的阴暗图谋,战胜这个可恶的大反派,最后大获全胜,心情舒畅无比的在白玉汤池里享受着胜利的喜悦以及温泉的滋养。
尽管等她从净室出来时,秦恒还是会等在外面,笑眯眯的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阿春端上来的饮品。也不知阿春从哪里看来的方子,洛筝明明喜欢喝没什么味道的白水的,却也挺喜欢喝她煮出来的这道饮品,觉得每次沐浴过后饮一盏这温温的玉露饮,真真是口舌生津,五脏六腑熨帖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