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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晴第二天酒醒去洗漱时,就发现正在吃早餐的池海彬眼下的黑眼圈格外严重。
她完全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切的意识还停留在她趁他不注意偷喝酒的那一幕上。她喝醉了吗?思前想后,完全想不起来。
于是,她理直气壮地走到他面前,好奇地问:“你怎么啦?黑眼圈这么重?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还有脸问,池海彬悲愤地咬了一口面包,咬牙切齿道:“你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不记得了,我喝多了吗?”
李清晴纯洁无瑕的眼眸里满是疑问,一双干净的脸庞写满了无害。若是让外人看来,一定是他欺负她,而绝非她欺负他。
昨天他好不容易把头发从她的手里抢救回来,怎奈又招来她时不时就出手的达摩拳,搞得他是一夜无眠。池海彬无奈,默默吞下了苦果。
“半瓶的路易十三都被你喝光了,能不多吗?”
“路易十三?”
“下次少喝点,你耍起酒疯来可是要让你老公变秃头的。”
李清晴自动过滤了他的抱怨,路易十三她听说过,一瓶就要上万块。她不由得蹙了蹙眉,自言自语道:“嘻嘻……我本来在你面前也没什么形象。这个肖朗策真够奢侈的,这么贵的酒不喝完就走,幸亏我喝了。要不多浪费。还是小陶说的没错,好酒不上头。”
“……”
池海彬一口被面包噎住,见过要钱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要钱不要形象的。他抬眼再次看看站在他面前的李清晴,确实是如此,昨天醉酒的疯子此时正顶着个鸡窝头穿着宽大的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他面前,毫无美艳可言。但怎么就在他的眼里,依然水嫩动人呢?
情人眼里出西施,连东施都能变成西施,何况是他的小丫头呢……
……
暮霭沉沉,寒风萧索。陵园的肃穆与平都的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池海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许凌启的墓前,叶勋早已恭候多时。
人生如戏,不走到最后一刻,还真不知道剧情会如何发展。
裁剪得体的西装第一次将叶勋胸有成竹的野心一览无遗。原来,在叶倾天面前最会演戏的还不止他池海彬一人。
池海彬俊逸的脸庞微笑依旧,深邃漆黑的眼眸里似繁星般璀璨。
“叶总,好手段。池某真是自愧不如。”
叶勋微微一笑:“彼此彼此,人无完人,我们不过都是钻了个小缝隙而已。沈总何必客气。”
平都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稍不留神,就会被他人的面具所欺骗。
墓碑照片上的许凌启那样年轻,正笑着将一切置之度外。逝者已逝,随风飘散,而生者依旧为了各自的目标而奋斗着,哪怕最后的结局终不过还是与世长辞,安眠地下。
用句最俗气却也是最经典的话来说,就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小人物是如此,大人物同样如此。
池海彬将目光从照片中收回,思绪复杂:“你和许凌启是什么关系?”
叶倾天一向谨小慎微,他池海彬同样是调查人的好手,却没有查到叶勋和许凌启之间的秘密,不得不说,他和叶倾天,都是这场博弈的失败者。
叶勋一声长叹,不做丝毫隐瞒:“他是我曾经暗恋的女人最爱的男人。”
十年前……
离歌是y大最耀眼的校花女神,她的一颦一笑如同罂粟花般令人一旦上瘾,便深陷其中。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不计其数,叶勋亦是其中之一。
拥有倾世容颜的公主需要的是一个同样高贵的王子来呵护。平凡如尘埃的叶勋自卑,同样自负。他将爱慕封尘心底,连他最好的朋友都无从知晓。他不奢望能与离歌成为众人艳羡的一对,只求能够远远看她一眼就好。于是,和平常人追星不同,叶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仔,而他的对象,只有离歌一人。
离歌不爱说话,大多时间都是与书本度过。过于高傲的性子令她像一轮高高在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大学四年间,她拒绝了无数人的追求,也拒绝了任何人的接近。
众人都说她太过冷漠,唯有叶勋明白,离歌是将自己的心完完全全的给了一个对她完全不屑一顾的男人。她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有人可以成功窥探她的秘密,也不需要有人可怜同情她的遭遇。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离歌同样没有逃过这个魔咒。一次偶然的邂逅,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许凌启。
为了他,她可以抛弃一切,甚至愿意出卖色相,只为博得他的一次回眸。当时事业有成的许凌启一颗心完完全全都扑在了事业上,并不需要爱情,更不屑于婚姻。纵然身边美女如云,却一瓢不取。离歌的美在许凌启那里,一无是处。
离歌以为,她只要不在公众面前曝光自己,不给许凌启压力,她的执着终有一天会打动他。但她不知道,许凌启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更不想跟女人有着一丝一毫的感情纠葛,太过执着的女人只会增加他的厌恶感。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
生意伙伴的背叛,资金链断裂,许凌启一次的酒醉,最终让离歌得到了她期盼已久的他,却最终只是化作了一夜情。酒醒过后,依旧形同陌路。
他给她的,只能是一句离歌根本就不在乎的“对不起。”
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了他的人,也是好的。
当离歌整理好了衣服,满怀憧憬地走出酒店时,正碰上等她已久的叶勋。月光如水,拉长了他的影子,萧瑟又落寞。
几年的追踪,离歌何尝感受不到叶勋的炙热,不过爱情就是这么的自私,她不喜欢叶勋,更不可能跟他有任何的瓜葛。
叶勋几次欲脱口而出质问离歌:“值得吗?为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连她最宝贵的东西都拱手相送?为什么不好好爱惜自己,找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他叶勋不奢求能和她在一起,只奢求她能好好爱自己!”
但最终,叶勋什么都没有说。
当离歌时刻注视着许凌启冷漠的背影时,他又何尝不是在注视着离歌的冷漠背影?
夜微凉,月无言,只剩下了一地的斑驳。
到最后,离歌留给叶勋的依旧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想要的笔名都注册不上,一直对之前那个笔名不太满意,索性就换了一个笔名。收藏下我的专栏吧,这篇差不多还有十章左右完结,下一部预计6月开坑,具体哪天视存稿而定,想日更,所以要多存些才能对得起看文的小天使们。看我这么勤快的更文,收藏下我的专栏和下一部作品吧,么么哒~
☆、第64章
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离歌甚至妄想,此时满脑子里没有叶勋,只有许凌启,她幻想着也许他破产了,成为了一个普通人,身边不再有美女环绕之时,他会回到她的身边,感受到她浓浓的依恋。
可她明白,天生的事业狂,当他的事业毁于一旦,他想到的,唯有是重整旗鼓,伺机东山再起。离歌给了许凌启最大的安慰,希望他能东山再起。
不离不弃,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容易感动。许凌启亦非圣人,墙倒众人推的时候,那双稚嫩的小手就是他最大的依靠。
他给不了她物质,给不了她金屋银屋,却可以将那... -->>
李清晴第二天酒醒去洗漱时,就发现正在吃早餐的池海彬眼下的黑眼圈格外严重。
她完全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切的意识还停留在她趁他不注意偷喝酒的那一幕上。她喝醉了吗?思前想后,完全想不起来。
于是,她理直气壮地走到他面前,好奇地问:“你怎么啦?黑眼圈这么重?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还有脸问,池海彬悲愤地咬了一口面包,咬牙切齿道:“你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不记得了,我喝多了吗?”
李清晴纯洁无瑕的眼眸里满是疑问,一双干净的脸庞写满了无害。若是让外人看来,一定是他欺负她,而绝非她欺负他。
昨天他好不容易把头发从她的手里抢救回来,怎奈又招来她时不时就出手的达摩拳,搞得他是一夜无眠。池海彬无奈,默默吞下了苦果。
“半瓶的路易十三都被你喝光了,能不多吗?”
“路易十三?”
“下次少喝点,你耍起酒疯来可是要让你老公变秃头的。”
李清晴自动过滤了他的抱怨,路易十三她听说过,一瓶就要上万块。她不由得蹙了蹙眉,自言自语道:“嘻嘻……我本来在你面前也没什么形象。这个肖朗策真够奢侈的,这么贵的酒不喝完就走,幸亏我喝了。要不多浪费。还是小陶说的没错,好酒不上头。”
“……”
池海彬一口被面包噎住,见过要钱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要钱不要形象的。他抬眼再次看看站在他面前的李清晴,确实是如此,昨天醉酒的疯子此时正顶着个鸡窝头穿着宽大的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他面前,毫无美艳可言。但怎么就在他的眼里,依然水嫩动人呢?
情人眼里出西施,连东施都能变成西施,何况是他的小丫头呢……
……
暮霭沉沉,寒风萧索。陵园的肃穆与平都的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池海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许凌启的墓前,叶勋早已恭候多时。
人生如戏,不走到最后一刻,还真不知道剧情会如何发展。
裁剪得体的西装第一次将叶勋胸有成竹的野心一览无遗。原来,在叶倾天面前最会演戏的还不止他池海彬一人。
池海彬俊逸的脸庞微笑依旧,深邃漆黑的眼眸里似繁星般璀璨。
“叶总,好手段。池某真是自愧不如。”
叶勋微微一笑:“彼此彼此,人无完人,我们不过都是钻了个小缝隙而已。沈总何必客气。”
平都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稍不留神,就会被他人的面具所欺骗。
墓碑照片上的许凌启那样年轻,正笑着将一切置之度外。逝者已逝,随风飘散,而生者依旧为了各自的目标而奋斗着,哪怕最后的结局终不过还是与世长辞,安眠地下。
用句最俗气却也是最经典的话来说,就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小人物是如此,大人物同样如此。
池海彬将目光从照片中收回,思绪复杂:“你和许凌启是什么关系?”
叶倾天一向谨小慎微,他池海彬同样是调查人的好手,却没有查到叶勋和许凌启之间的秘密,不得不说,他和叶倾天,都是这场博弈的失败者。
叶勋一声长叹,不做丝毫隐瞒:“他是我曾经暗恋的女人最爱的男人。”
十年前……
离歌是y大最耀眼的校花女神,她的一颦一笑如同罂粟花般令人一旦上瘾,便深陷其中。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不计其数,叶勋亦是其中之一。
拥有倾世容颜的公主需要的是一个同样高贵的王子来呵护。平凡如尘埃的叶勋自卑,同样自负。他将爱慕封尘心底,连他最好的朋友都无从知晓。他不奢望能与离歌成为众人艳羡的一对,只求能够远远看她一眼就好。于是,和平常人追星不同,叶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仔,而他的对象,只有离歌一人。
离歌不爱说话,大多时间都是与书本度过。过于高傲的性子令她像一轮高高在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大学四年间,她拒绝了无数人的追求,也拒绝了任何人的接近。
众人都说她太过冷漠,唯有叶勋明白,离歌是将自己的心完完全全的给了一个对她完全不屑一顾的男人。她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有人可以成功窥探她的秘密,也不需要有人可怜同情她的遭遇。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离歌同样没有逃过这个魔咒。一次偶然的邂逅,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许凌启。
为了他,她可以抛弃一切,甚至愿意出卖色相,只为博得他的一次回眸。当时事业有成的许凌启一颗心完完全全都扑在了事业上,并不需要爱情,更不屑于婚姻。纵然身边美女如云,却一瓢不取。离歌的美在许凌启那里,一无是处。
离歌以为,她只要不在公众面前曝光自己,不给许凌启压力,她的执着终有一天会打动他。但她不知道,许凌启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更不想跟女人有着一丝一毫的感情纠葛,太过执着的女人只会增加他的厌恶感。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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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了他的人,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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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勋几次欲脱口而出质问离歌:“值得吗?为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连她最宝贵的东西都拱手相送?为什么不好好爱惜自己,找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他叶勋不奢求能和她在一起,只奢求她能好好爱自己!”
但最终,叶勋什么都没有说。
当离歌时刻注视着许凌启冷漠的背影时,他又何尝不是在注视着离歌的冷漠背影?
夜微凉,月无言,只剩下了一地的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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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离歌甚至妄想,此时满脑子里没有叶勋,只有许凌启,她幻想着也许他破产了,成为了一个普通人,身边不再有美女环绕之时,他会回到她的身边,感受到她浓浓的依恋。
可她明白,天生的事业狂,当他的事业毁于一旦,他想到的,唯有是重整旗鼓,伺机东山再起。离歌给了许凌启最大的安慰,希望他能东山再起。
不离不弃,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容易感动。许凌启亦非圣人,墙倒众人推的时候,那双稚嫩的小手就是他最大的依靠。
他给不了她物质,给不了她金屋银屋,却可以将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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